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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以來,隨著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推行,台中人力派遣干部與工人的身份意識逐步得到淡化,但一種新的身份意識――“編內”與“編外”人員的身份差異意識卻在日益強化。“編內”人員享有體制內的一切基本保障和各種應有的待遇,而“編外”人員卻無法享受與“編內”人員同等的基本保障和待遇,在工資報酬、職業發展、社會保障等方面與“編內”人員嚴重不平等。[13] 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原則上采取勞務派遣形式。[14] 機關服務中心負責使用管理招聘的駕駛員、食堂工作人員、維修人員、文印人員等,但其工資由勞務派遣代發。[15] 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使用範圍越來越廣,從後勤保障崗位的門衛保安、清潔工、駕駛員等,到管理輔助崗位的打字員、文印、檔案員、協管員等,再到專業技術崗位的醫生、護士、教師、網管等,涉及的崗位已經不再局限於一般性的輔助崗位,而是呈現了一種向高層次發展的趨勢。[16]

  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數量呈逐年增多趨勢,部分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總數和核定編制數相比比例偏高。編外用工集中在衛生、文化、教育、交通建設四大行業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崗位主要有醫護人員、聘用教師、高雄臨時工保育員、講解員、駕駛員、保安(門衛)、清潔工、食堂工作人員、服務人員、打字員等。無錫市市屬事業單位實際使用編外用工6114名,占到在編總人數的26、7%。部分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數甚至遠超出了編內人數。

  事業單位編外用人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通過勞務市場或人才市場實施人事代理,二是通過人才或勞務派遣,三是單位直接使用。通過人才或勞務派遣已占編外用工形式主體。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身份較為復雜,主要有大中專畢業生、下崗職工、進城務工人員、退役軍人、離退休人員。編外用工增加了就業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台中臨時工了大中專畢業生、下崗職工、進城務工人員、退役軍人的就業問題,特別是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問題。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總體學歷、職稱雖然低於在編人員,但隨著事業單位對專業技術人員需求的不斷增長,編外人員學歷、職稱呈高移趨勢。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整體收入水平遠低於在編人員。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平均年收入約為編內人員的一半,且差異較大。事業單位聘用編外人員的一個重要動因就是降低人力資源成本,因此,在同一崗位上工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均作為臨時性用人,其待遇大大低於編內人員,同工不同酬的現像普遍存在。一些對專業技術要求比較高的事業單位聘用的編外人員中,高學歷、高職稱的人員越來越多,這些人員中不少已成為單位的業務骨干或不可缺少的中台中粗工堅力量,但由於待遇(工資福利、學習進修、管理使用等)與編內人員存在多方面的差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單位的事業發展和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一些輔助性、服務性、保障性的崗位人員聘用已逐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花錢養事”的方式解決,不再由編內人員承擔,只能靠長期聘用編外人員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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